今年來,金平縣紀委監察局嚴格貫徹省紀委關于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文件要求,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區別情況、分類處理,實行“黃、橙、紅、黑”四級警示處置,嚴查脫貧攻堅領域中政策落實、項目推進、資金使用等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
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力,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項目推進不力、資金使用不規范,情節輕微的,采取黃色警示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對問題明顯,責任清晰,不作為、慢作為、懶作為的,采取橙色警示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問題突出,違反紀律規定的,采取紅色警示措施,給予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對嚴重違規違紀的,嚴重違規違紀涉嫌違法的,采取黑色警示處置,視情況給予黨紀重處分和進行重大職務調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典型問題一律指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
該縣還將脫貧攻堅工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年底進行“清算”,強化成果運用,形成“硬約束”。對單位領導受到紅色警示處置的,當年黨風廉政建設評定為“基本合格”;單位領導受到黑色警示處置的,年終的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評定為“不合格”。
2017年以來,立案查處涉及扶貧領域違紀問題6件6人,問責5人,提醒談話8人。(戴開娟)